公務員任職“三回避”還需監(jiān)督“給力”
中組部、人社部近日印發(fā)《公務員回避規(guī)定(試行)》,規(guī)定公務員要進行任職回避、地域回避和公務回避。除血親關系和相關公務活動的回避外,規(guī)定還明確了公務員一般不得在成長地擔任市(地、盟)黨委、政府正職領導成員。(據(jù)2月24日《新京報》) 俗話說,“朝中有人好做官”,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官場近親用人、唯親用人的不良風氣。反觀當下,有的干部“秘密”調動子女,“照顧”朋友,“扶持”親信,形成了一根藤上結數(shù)瓜的權力“畸形”。此次中組部、人社部印發(fā)《公務員回避規(guī)定(試行)》制度,對公務員的任職著重提出“三回避”,新規(guī)定的回避制度對于遏制“人情用人”、“關系用人”,減少因親屬關系等人為因素對工作的干擾,意義深遠。 更讓人可喜的是提出公務員一般不得在成長地擔任正職,這項規(guī)定,可以讓公務員“遠離”人情圈和關系網的干擾,保證依法執(zhí)行公務,公正地開展工作,真正廉潔、務實地服務于民,這是對公務員管理體制的又一次革新。 俗話說,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”。要想真正遏制權力腐敗,防止《規(guī)定》在執(zhí)行中流于形式,真正做到“治標又治本”,還需監(jiān)督力量的及時跟進。以筆者之見,首先要“曬”名單。對進入機關的人員和擬調整的人員應當嚴格審查把關,及時對干部家庭、地域、調任情況進行公示,從而接受輿論監(jiān)督。其次,要加強監(jiān)督。要逐步完善公務員回避制度投訴機制,聘請社會人士擔任“監(jiān)督員”,設立投訴熱線和投訴箱,制定公務員投訴處理辦法 ,要及時公開曝光典型。最后,要提高執(zhí)行力。將公務員回避制度與對公務員的其它監(jiān)督制度相結合,對于違反回避制度的個人,要與公務員的考核、免職、紀律處分等結合起來,嚴肅處理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,確保選人用人在人民群眾的監(jiān)督之下,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真正打造務實、清廉、高效的服務型政府。 |
掃一掃微信二維碼,關注育才學校官方微信(wzjjgwy),即可免費獲取最新公考資訊!
育才學校咨詢報名服務熱線:0744-8261100 18874482100
最新文章
張家界育才學校2020年公務員筆試培 | [07.04] |
你知道省考面試該注意啥嗎? | [06.05] |
致省考進面考生的一封信(改變你面試 | [06.05] |
【面試技巧】“三步走”讓你輕松遠 | [06.05] |
七位面試考官想對你說 | [05.19] |
結構化面試九大實用技巧 | [05.19] |
面試技巧寶典,強烈薦讀! | [06.10] |
公務員面試90分的答題套路 | [06.07] |
公務員面試90分是如何做到?看完不得 | [06.07] |
2019育才省考面試培訓課程 | [04.27]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