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面試禮儀不可觸碰的“雷區(qū)
引經據典”在許多人的印象中是一個“褒義”的詞語。雖然“引經據典”從某種程度上來說,代表了人的一種語言能力,說明所引用的這些“典故”是引用者知道的,見過的。即便是生搬硬套,也比那些腹中空空的面試者要強。但并不是所有場合都適合“引經據典”。在公務員面試中就不太適合這樣做。
首先,引用的典故多見于文學作品、詩詞歌賦,具備這些方面的知識能夠說明一個人有一定的文學修養(yǎng),卻不是衡量一個人表達水平以及工作能力的標準。因此,過多地使用文學典故,不但會削弱考生對于事件、問題的陳述和分析,甚至會給考官造成虛有其表、紙上談兵的印象。
其次,育才教育專家發(fā)現有個別面試的考生,特別喜歡在公務員面試時引用典故,卻少有人能像“文學大師”那樣在收放自如,很容易使考官產生刻意或做作的感覺,反而無法得到好的成績。
育才教育專家建議,在公務員面試中,提倡使用樸質、謙虛的語言,需要舉例說明的時候,稍作修飾、直接陳述即可。公務員是人民的公仆,公務員的工作就是為人民服務,考試選拔的未來的公務員,自然需要腳踏實地、虛心學習的年輕人。語言上辭藻華麗、夸夸奇談,只能說明這個人浮躁虛榮,缺乏服務基層、踏實上進的性格特點,自然也就很難贏得考官的賞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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